县级 | 肇庆市高要区水利局
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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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
日常用语
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行政机关
可办理具体条件 凡经核定并对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原迁人口,自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收到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后,省财政厅按照中央核定我省的各地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数将基金将基金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和财政直管县。2、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后扶基金后,按照各县(市、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数将后扶基金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局。3、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或委托乡镇财政所将直补资金发放到人(户)。

窗口办理流程:
1、收到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后,省财政厅按照中央核定我省的各地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数将基金将基金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和财政直管县。2、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后扶基金后,按照各县(市、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数将后扶基金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局。3、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或委托乡镇财政所将直补资金发放到人(户)。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意见。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送达

办理结果回执。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

肇庆市高要区水库和三峡移民安置办公室

  • 办理地点: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新城路25号水利局大院办公楼1楼105室

  • 中心电话:

    0758-835881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8路(或8路快线)公交车到艺术馆公交站下车再往东步行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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