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变更(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变更(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日常用语
项目核准变更,核准变更,项目变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广东省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 批文 | 广东省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pdf | 广东省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二)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变化幅度在20%及以上或者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三)项目法人发生变更或股东方、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四)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五)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2.项目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更,与作出原核准决定时所依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确定的范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变更或重新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项目名称和主要建设内容,不得同时变更。(外商投资项目属于《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范围,且投资门类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 |
办理流程
1
收件
办理结果: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审批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批标准:
1.申请材料是否合规、有效、齐全。 2. 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主办科室应当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1.申请材料是否合规、有效、齐全。 2. 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主办科室应当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4
决定
办理结果: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核准、审批文件。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审批文件。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宁大道20号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0-17号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宁大道20号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0-17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8-8618666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车到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广宁大道20号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下车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