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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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 证照 | 流动人口信息查询.xls | 流动人口信息查询.xls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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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个人因诉讼或寻亲、企事业单位和律师因诉讼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可申请查询。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户政窗口进行查询。
2、受理:手续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3、办结:即时反馈查询结果给申请人。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公安专厅户政业务D01--D08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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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专厅户政业务D01--D08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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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8-26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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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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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201路/202路/204路/205路/K07路/36路公共汽车到肇庆新区管委会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