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肇庆市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省业主委员会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广东省业主委员会备案
日常用语
业主委员会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网上预约地址
无
是否网上办理
否
网办地址
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否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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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 | 其他 | 业委会备案通知书.doc | 业委会备案通知书.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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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5.制证与送达。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决定文书,加盖实施部门印章,通过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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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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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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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主委员会任期变更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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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主大会会议结果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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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主委员会变更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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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理规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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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纪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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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业主委员会会议纪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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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选举办法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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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选举验票结果确认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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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原备案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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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辞职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肇庆市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2室房地产业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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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和平路1号端州区住建局502室房地产业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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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8-22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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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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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2路、9路公交车到工农北路站下车,步行100米即到办事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