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产前检查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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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日常用语
医保,医疗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支付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特殊程序

类型 书面核查 总时限 1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申请人提交的审核资料无电子版需提供原件材料时,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原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核。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给予产前检查费支付;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不予产前检查费支付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线下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给予产前检查费支付;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不予产前检查费支付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2
    信息采集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医院收费票据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费用清单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诊断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F06-F07号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F06-F07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8-210880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六上午9:00~12:00(需提前预约)

  • 位置指引:

    市内乘坐9路、22路、31路、201路公交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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