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日常用语
放射诊疗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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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证照 | 放射诊疗许可证.jpg | 放射诊疗许可证.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60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校验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出评价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校验;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广东省辖区内开展X射线影像、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决定。
4
决定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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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校验>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校验)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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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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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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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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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近一年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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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近一年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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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9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B1-B9号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B1-B9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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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8-23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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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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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市内可乘坐9、22、31路公交车到行政中心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