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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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失业登记 | 其他 | 失业登记-模板.docx | 失业登记-样例.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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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单位离职; 2、终止灵活就业; 3、企业倒闭; 4、学校毕(肄、结)业生且未有就业经历的; 5、退伍;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http://www.gdzwfw.gov.cn/)- 广东省-肇庆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失业登记在线申办-个人登录-填写基本资料-保存提交。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人办理资格,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电话告知原因。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5、制证与送达。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决定文书,加盖实施部门印章,通过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事项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人办理资格,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原因。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5、制证与送达。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决定文书,加盖实施部门印章,通过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梧州市政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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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西省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A5、A6号跨省通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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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74-38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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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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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梧州市内可搭乘24路公交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