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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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管人事档案。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接收档案;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电子版)。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接收档案;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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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政务服务中心F10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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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8-2253193,0758-22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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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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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市内乘坐9号,22号,31号,201号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公交车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