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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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曾从事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特繁、高空、高(低)温、井下、有毒有害5类特殊工种,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并拟向省社保局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或从事井下工种累计满9年,或从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或从事高空工种累计满10年,或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满10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同类型的特殊工种年限不能合并计算,交通、民航、铁路、地质等行业部分特定工种工作年限按照本行业相应规定执行)),且按照前款办理完成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入库手续的,可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手续。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不符合的作退回处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办结回执;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5.办结回执与送达。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办结回执,加盖实施部门印章,通过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办结回执、证件送达申请人。情况复杂的,最长办结时限不超过法定办结时限。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经办窗口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不符合的作退回处理。
3.审查。实施部门在收到受理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决定。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5.制证与送达。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办结回执,加盖实施部门印章,通过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将办结回执、证件送达申请人。情况复杂的,最长办结时限不超过法定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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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含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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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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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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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事档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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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公示结论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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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公示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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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殊工种经历申报材料3:失业人员提供参保人档案及特殊工种经历材料原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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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殊工种经历申报材料4:单位申报的,提供《职工特殊工种经历公示情况说明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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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特殊工种经历申报材料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含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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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存在重复缴费的,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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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特殊工种经历申报材料2:在职人员由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有关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档案材料及清楚记载工种名称的相关原始辅助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待遇核发科综合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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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四楼待遇核发科综合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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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8-284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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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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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搭乘1路、4路、8路、11路、12路、18路、20路公交车,到西江南路公交站下车,步行58米到达办事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