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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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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日常用语
建议书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批文 项目建议书的复函.doc 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行政机关,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出申请;2)使用在线平台生产的项目代码;3)符合政府投资有关政策、审批权限要求。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出申请;2.第二步:受理;3.第三步:决定,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三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申请材料是否合规、有效、齐全。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4

决定

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核准、审批文件。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审批文件。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项目单位关于报送项目建议书的正式申报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项目建议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项目责任人身份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无线下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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