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化州市教育局
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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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证照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模板.zip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样板).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可办理具体条件 办理条件的必要条件: (一)举办者: 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名称:名称须经区民政局预先核准通过(名称格式:深圳市XX区+字号+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
(三)场地:1.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2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2.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3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3.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4.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教育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四)人员:1.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5.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五)资金: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20万元;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六)其他: 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收起网上办理流程线下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呈领导批准。

对申请人的审查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许可决定。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12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12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668-733158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 位置指引:

    市区303路公共汽车到公共服务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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