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居民身份证 | 证照 | 居民身份证模板.zip | 居民身份证.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3.审核。县级、市级、省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逐级审核。4.制证。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5.分发。制证中心进行分选包装,清点核对无误后将成品证件下发给下属单位(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证件交给邮政投递)。6.发放。申请人按回执上的日期到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3-16号公安局户政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化州市鉴江街道橘城北路5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3-16号公安局户政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668-723915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01、202、303路公交车在橘城北路5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