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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 (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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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模板.zip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doc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18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按办事指南,备齐所有材料。
2.请在办理相关业务前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到“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gdtz.gov.cn/> )申请项目代码,经审核通过后提出业务申请。对未获取项目代码的在建项目,按上述方式进行历史项目赋码。”

办理流程

1

收件

出具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

按材料清单整理材料,查看材料是否齐全。
2

受理

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打印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按材料清单整理材料,复核材料是否齐全。
3

审查

出具呈批文件

建设依据是否充分
4

决定

签批结果

复核建设依据是否充分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结果移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发证窗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或邮寄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0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申请时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人申请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申请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最新的现状地形图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
    抵押权人同意意见书或法院裁定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有效变更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材料、法院执行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原有证件及情况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立项文件(自然人项目可不提供)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
    因情况特殊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选)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1.要求为shp文件,需压缩为zip格式,zip文件需含cpg、dbf、prj、shp、shx文件;2.需为整个项目的用地范围(1个轮廓图斑))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10
    建设项目分地块范围(1.要求为shp文件,需压缩为zip格式,zip文件需含cpg、dbf、prj、shp、shx文件;2.涉及多个地块图斑在一个shp图层中)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22-24号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大道138号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22-24号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668-5219590

  •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途经的公交线路:2路、7路、313路公共汽车至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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