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城乡规划办公室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
(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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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证照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模板.zip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doc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180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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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按办事指南,备齐所有材料。 2.请在办理相关业务前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到“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gdtz.gov.cn/> )申请项目代码,经审核通过后提出业务申请。对未获取项目代码的在建项目,按上述方式进行历史项目赋码。” |
办理流程
1
收件
出具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
按材料清单整理材料,查看材料是否齐全。
2
受理
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打印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按材料清单整理材料,复核材料是否齐全。
3
审查
出具呈批文件
建设依据是否充分
4
决定
签批结果
复核建设依据是否充分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结果移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发证窗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或邮寄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0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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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申请时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人申请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申请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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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的现状地形图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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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权人同意意见书或法院裁定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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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效变更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材料、法院执行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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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有证件及情况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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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立项文件(自然人项目可不提供)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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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情况特殊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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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项目用地范围(1.要求为shp文件,需压缩为zip格式,zip文件需含cpg、dbf、prj、shp、shx文件;2.需为整个项目的用地范围(1个轮廓图斑))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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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设项目分地块范围(1.要求为shp文件,需压缩为zip格式,zip文件需含cpg、dbf、prj、shp、shx文件;2.涉及多个地块图斑在一个shp图层中)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22-24号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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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大道138号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22-24号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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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8-521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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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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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途经的公交线路:2路、7路、313路公共汽车至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