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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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3.审核。县级、市级、省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逐级审核。4.制证。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5.分发。制证中心进行分选包装,清点核对无误后将成品证件下发给下属单位(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证件交给邮政投递)。6.发放。申请人按回执上的日期到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茂名市电白区各镇辖区派出所户籍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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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各辖区镇行政服务中心或派出所的户籍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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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0668-52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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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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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茂名市电白区各辖区镇行政服务中心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