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日常用语
“档案,证明”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存档证明 | 其他 | 存档证明.docx | 存档证明.docx | 无电子证照 |
2 | 经历证明 | 其他 | 经历证明.docx | 经历证明.docx | 无电子证照 |
3 | 亲属关系证明 | 其他 | 亲属关系证明.docx | 亲属关系证明.docx | 无电子证照 |
4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其他 | 无犯罪记录证明 .docx | 无犯罪记录证明 .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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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申请人可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并将所需开具的证明内容备注在“项目名称”栏内。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
3.审查、出具结果。审查人员在线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审查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依据档案开具证明,相关证明开出后通过邮寄方式寄达申请人联系地址;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出具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存档(经办)人员前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后予以受理;
3.后台工作人员依据档案开具证明,相关证明开出后,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以快递方式寄回办理人;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出具结果。
窗口办理
茂南区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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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茂名市站南路一方新苑南侧茂南区人社局办公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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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8-253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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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位置指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