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茂名市公安局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普通护照 | 证照 |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办理流程
1
收件
出具《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3
审查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呈领导批准。
对申请人的审查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1.按国家移民局有关规定对受理部门按要求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5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受理点领取或邮寄送达
6
送达
选择到受理点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送至受理点。选择邮递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移送邮递部门,由邮递人员上门送达申请人。
受理点领取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申请人相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4未满16周岁申请人的监护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5登记备案人员单位同意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7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有效期一年内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9监护关系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0提交加注事项证明材料(加注需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1提交所持护照原件(换发、加注、境外签发)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茂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
办理地点:
茂名市新湖路488号茂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证大厅4-8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668-1236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星期六:上午8:3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茂名市茂南区人民中路站,乘茂名公交汽车18路在人民中路站下,步行332米。 2、茂名市茂南区市中医院站,乘茂名公交汽车16路在市中医院站下,步行658米。 3、茂名市茂南区市中医院站,乘茂名公交汽车13路在市中医院站下,步行656米。 4、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二路西站,乘茂名公交汽车5路在官山二路西站下,步行680米。 5、茂名市茂南区市中医院站,乘茂名公交汽车9路在市中医院站下,步行64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