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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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书 | 其他 | ××市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书.doc | ××市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书.doc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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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建设单位已按人防主管部门批复要求完成防空地下室建设,符合防空地下室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在竣工验收阶段,应按要求办理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核验,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纸质材料至受理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全的,接件受理人员在网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要求,并退回申请,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核验。3.审查、验收。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申请人开具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窗口工作人员在网上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核验。3.审查、验收。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申请人开具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窗口办结。
收件
预受理或不予受理
受理
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查
承办或不予受理
决定
决定或退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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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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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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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战转换预案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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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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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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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建式人防工程验收记录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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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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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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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现场检查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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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结建式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的专项审查意见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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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结建式人防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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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理单位签署的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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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程主体施工单位签署的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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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防专用设备施工单位签署的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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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防工程标识牌安装登记表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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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结建式人防工程第三方测绘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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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设施安装登记表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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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结建式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图纸资料(含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等)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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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2楼9-17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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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8-2898073、0668-289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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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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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乘坐3、8、13公交车至东汇城站下车向东方向步行80米。2.乘坐206、8、9、207、13、16公交车至公安大厦站下车,向正东方向步行84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