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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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模板.zip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2 车辆更新批复 批文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png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png 无电子证照
3 企业注销通知书 其他 企业注销通知书.jpg 企业注销通知书.jpg 无电子证照
4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决定书 批文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决定书.jpg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决定书.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交通主管部门依据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依法验收合格的客运站;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的规定执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根据《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出站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等。该审批事项是具有公益性、经营性的交通基础设施,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规划(同一分工圈内不新增非枢纽客运站),符合城市站(场)建设规划、经验收合格后的道路运输站(场),投入经营。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2020)等规定进行核查。
4

决定

1.申请符合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客运站站级验收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3
    《道路旅客运输证件补办》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的专业证书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5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安全生产制度文本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业务操作规程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
    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9
    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0
    与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的专业证书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1
    与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2
    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3
    拟聘用人员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5
    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6
    道路旅客运输证件遗失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7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8
    站场图片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9
    负责人、联系人通迅录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0
    开业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1
    配客点基本情况登记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2
    企业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3
    汽车客运配客点经营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4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25
    告知承诺书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吴川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 办理地点:

    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大厦三楼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 中心电话:

    0759-560520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路公交车到海滨汽车客运站,再沿325国道往广州方向走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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