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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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口注销证明 | 其他 | 户口注销证明.jpg | 户口注销证明.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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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本省户籍居民死亡,其亲属、户主、抚养人或邻居可为其申报死亡登记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办理户政业务先微信或网上预约后办理。 2、受理来办证窗口递交入户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 4、赤坎区公安分局出具意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入户地公安机关在进行审核、审批,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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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注销户口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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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死亡登记-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注销户口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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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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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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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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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死亡鉴定证明或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死亡宣告判决书等)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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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的,还需收取以下材料:1.火化的,提交火化证或市殡仪馆出具的火化或骨灰存放证明;2.土葬的,收取死亡地派出所出具的土葬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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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如无法提供,以申报人书面说明及签名确认的人口信息单代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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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梅录派出所户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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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吴川市梅录街道解放北路7号梅录派出所户籍室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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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9-56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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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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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坐班车至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