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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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 三十八条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企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办理流程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3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5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
-
2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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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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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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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名册及员工签名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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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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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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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名册及员工签名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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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会会议决议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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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雷州市新城大道13号世贸广场三楼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18-21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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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9-885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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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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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开车、步行到新城大道13号世贸广场,或乘座3路、4路公共汽车到世贸大厦站下车,然后步行或坐电梯上世贸广场三楼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