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其他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模板.pdf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样例.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无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资料;
第二步:窗口递交资料;
第三步:审核审查;
第四步:逐级审批;
第五步:制作证照;
第六步:发放证照。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资料;
第二步:窗口递交资料;
第三步:审核审查;
第四步:逐级审批;
第五步:制作证照;
第六步:发放证照。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符合规定: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制证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送达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
办理地点:
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5号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
中心电话:
0759-667229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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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车、打摩、打滴滴、开车至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5号,然后步行到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