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廉江市应急管理局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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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快递申请,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其他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模板.pdf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样例.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无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资料;
第二步:窗口递交资料;
第三步:审核审查;
第四步:逐级审批;
第五步:制作证照;
第六步:发放证照。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资料;
第二步:窗口递交资料;
第三步:审核审查;
第四步:逐级审批;
第五步:制作证照;
第六步:发放证照。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开展审查。
4

决定

符合规定: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及电子文档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应急预案评审书面纪要(论证)材料(含会议签到表、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场评审(论证照片)、专家职称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4
    应急预案文本或电子文档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 办理地点:

    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5号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 中心电话:

    0759-667229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车、打摩、打滴滴、开车至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5号,然后步行到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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