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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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其他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doc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doc 无电子证照
2 查询结果证明必需的档案复印材料(申请人有要求的依法提供) 其他 无固定模板.png 无固定模板.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查询主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实体窗口或虚拟窗口)来查询的;2.查询的不动产属于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管辖范围;3.查询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4.查询主体及其内容符合相关规定;5.查询目的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流程: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湛江不动产,从快捷入口进入湛江不动产专题界面 ;
(2)选择“登录资料查询”,输入本人的相关信息,点击查询 ;
(3)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登录 ;
(4)登录成功后反馈查询结果。
2、粤省事小程序查询 流程:
(1)进入粤省事并登录;
(2)搜索“不动产”;
(3)在搜索结果中选择“不动产服务”,再选择“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确定进行刷脸实名验证,点击“开始人脸识别验证”,勾选同意协议,点击下一步,开始验证 ;
(4)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选择查询房产所在地区,反馈查询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申请(预约,咨询台报到后等待受理窗口叫号办理) 2、受理、审核 3、领取查询结果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3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查询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委托书还需经公证或者认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综合窗口(大厅22-25、28-32号窗口)

  • 办理地点:

    廉江市城北街道罗州大道东126号大厅(22-25、28-3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9-6689651 0759-661292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车或乘一路公交车至廉江罗州大道东126号廉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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