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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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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可办理具体条件 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套餐及组合...—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
2、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纳税人通过大厅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第三步:办理结束后,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反馈办理结果。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3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税务事项通知书、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
5

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原件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复印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

  • 办理地点:

    廉江市廉江大道北72号廉江市税务局一楼办税服务厅窗口

  • 中心电话:

    0759-668836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1路公交车到财富广场站下车,直行约150米进入万兴街,直行约50米,即到达廉江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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