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廉江市水务局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行为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行为的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行为的,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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