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发票票种核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发票票种核定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纳税人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发起申请,在线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和上传附送资料。
第二步:受理,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对符合规定的,资料当日移交.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第四步:制证发证。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时需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
第二步:受理。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对符合规定的,资料当日移交.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第三步:决定,收到纳税人申请资料后,以纳税人实际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为依据,完成对纳税人的用票申请进行确认或票种调整;
第四步:制证发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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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02008《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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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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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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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办人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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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票专用章印模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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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票领用簿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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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东城西路(湛江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坡头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税务局办税服务分厅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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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9-395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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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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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东城西路(湛江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公交线路:63路、43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