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霞山区税务局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非居民企业发生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交易双方以及被间接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项。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说明; 
第二步:受理,受理说明; 
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证发证说明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说明; 
第二步:受理,受理说明; 
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证发证说明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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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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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股权架构图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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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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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第一条的理由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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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有关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整体安排的决策或执行过程信息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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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在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内外部审计情况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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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用以确定境外股权转让价款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作价依据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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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在境外应缴纳所得税情况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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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与适用公告第五条和第六条有关的证据信息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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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材料文本的中文译本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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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省税务机关要求的有关资料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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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海昌路13号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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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电话: 0759-226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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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点-12:00点,下午2:30点-6:00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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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置指引: 详见地图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