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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异动(转学、休学、复学、跳级、退学、出国(境)就读)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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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中小学生学籍异动(转学、休学、复学、跳级、退学、出国(境)就读)业务办理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申办需满足以下条件:
我市辖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及其家长。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收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驳回,向申请学校提出补正要求,申请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收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驳回,向申请学校提出补正要求,申请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随家庭迁移住所转学所需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2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学生随家庭跨县(市、区)迁移户籍和住所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普通高中退学申请表
    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6
    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随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转学所需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8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符合优待政策转学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10
    出国护照、签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1
    外市学生随家庭迁移户籍到我市转学所需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12
    外市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到我市务工或经商转学所需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13
    学生跳级申请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4
    随法定监护人异地务工或经商转学所需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15
    学历测试成绩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6
    本市户籍学生从外市转回原籍所需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霞山区教育局教育股402室

  • 办理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71号霞山区教育局4楼402室

  • 中心电话:

    0759-231137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点-12:00点,下午2:30点-6:00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911路、57路(内环)、52路、48路、38路、30路(内环)、12路、11路、10路、5路、57路(外环)、30路(外环)公交至华威饼干厂(公交站)后,再步行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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