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珠三角地区受理条件为: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粤东西北地区受理条件为:1.劳动者到粤东西北地区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补贴对象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申请并上传资料;2.符合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全的,人社部门予以受理;3.审核申请资料;4.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进行公示;5.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出具审批意见;6.转向管财政部门办理补贴拨付(支付时间由财政部门确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窗口申请。
2、受理,提交纸质资料。
3、审核,人社部门对提交的纸质资料进行审核。
4、发放补贴。
收件
1.申请不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指导清单不属于登记注册所在地范围的应当场答复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对象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3.申请对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应答复不予受理;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具体补正要求;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根据一次性告知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符合补贴条件的进行公示。2.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赤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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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62号赤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20、2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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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9-8208076,0759-820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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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周一至周五和调休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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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1、13、15、34、47路到“保养场”站,16路到“康强路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