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工伤认定申请
日常用语
工伤认定申请
预计办理总用时
30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认定工伤决定书 | 其他 | 认定工伤决定书(模板).pdf | 认定工伤决定书(样表).pdf | 无电子证照 |
2 |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 其他 |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模板).pdf |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样表).pdf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人社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人社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调查核实:第四步:作出认定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调查核实:第四步:作出认定决定。
1
收件
携带所需材料到市人社局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将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综合窗口。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将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综合窗口。
2
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市人社局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市人社局出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市人社局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
审查
市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
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市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5
制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
送达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将《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
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
中心电话:
0759-311951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0、20、26、34、51、62k、912路到体育北路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或2、2k、2路高峰快线、21、22、43、海田机场专线路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800米或10、11k、11、12、16、23、38、41、44路到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700米或24路明政路北(雅居乐雍逸廷北前)站下车,西行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