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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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工伤认定申请
日常用语
工伤认定申请
预计办理总用时
30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认定工伤决定书 其他 认定工伤决定书(模板).pdf 认定工伤决定书(样表).pdf 无电子证照
2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其他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模板).pdf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样表).pdf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人社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人社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调查核实:第四步:作出认定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调查核实:第四步:作出认定决定。

1

收件

携带所需材料到市人社局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将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综合窗口。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将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综合窗口。
2

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市人社局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市人社局出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市人社局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

审查

市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

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市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5

制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

送达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将《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3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 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 中心电话:

    0759-311951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0、20、26、34、51、62k、912路到体育北路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或2、2k、2路高峰快线、21、22、43、海田机场专线路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800米或10、11k、11、12、16、23、38、41、44路到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700米或24路明政路北(雅居乐雍逸廷北前)站下车,西行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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