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湛江市公安局
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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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台湾居民居住证 证照 定居证.jpg 台湾居民定居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受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同级人民政府台办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公安部备案)。
(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五)其他。

办理流程

1

收件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核确认申请表格是否按照要求填写完整,计算机数据与表格数据是否一致;2.审核确认申请人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通过系统对比各内部数据库,对其中的查控数据库比对结果按要求处理;4.对有疑问的申请,应做出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后视情况处理。
4

决定

审批机构做出批准签发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

窗口领取
6

送达

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37号交警智能指挥中心窗口用房A幢1楼出入境管理支队办证大厅业务4至11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9-1236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点-12:00点,下午2:30点-6:00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乘坐5路公交车到赤坎北站路37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站点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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