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湛江市公安局
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台湾居民居住证 | 证照 | 定居证.jpg | 台湾居民定居证.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受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同级人民政府台办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公安部备案)。 (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五)其他。 |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核确认申请表格是否按照要求填写完整,计算机数据与表格数据是否一致;2.审核确认申请人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通过系统对比各内部数据库,对其中的查控数据库比对结果按要求处理;4.对有疑问的申请,应做出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后视情况处理。
4
决定
审批机构做出批准签发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
窗口领取
6
送达
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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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相片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书面申请报告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台湾身份证件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
6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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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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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身体健康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9台湾地区户籍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37号交警智能指挥中心窗口用房A幢1楼出入境管理支队办证大厅业务4至1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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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9-1236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点-12:00点,下午2:30点-6:00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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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5路公交车到赤坎北站路37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站点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