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恩平市水利局
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意见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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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意见的审定
日常用语
安全鉴定意见的审定
预计办理总用时
2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关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的批复 批文 水库工程安全鉴定成果审定表.doc 水库工程安全鉴定成果审定表.doc 已关联电子证照
2 关于《水闸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的批复 其他 水闸工程安全评价成果审定表.doc 水闸工程安全评价成果审定表.doc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或水闸)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已提出大坝(或水闸)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或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大坝(或水闸)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或水闸)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大坝(或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水库大坝、水闸的安全鉴定相关材料,以快递方式或自行提交材料和申请书至相应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下发接收回执,按流程组织安全鉴定意见审定。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水库大坝、水闸的安全鉴定相关材料,以快递方式或自行提交材料和申请书至相应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下发接收回执,按流程组织安全鉴定意见审定。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收件时限不计入承诺时限内)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时限内)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水库大坝、水闸的安全鉴定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审查大坝(或水闸)安全评价报告。
4

决定

对通过审查的申请资料作出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关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的批复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关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的批复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水利局办事窗口

  • 办理地点:

    恩平市广青街5号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水利局办事窗口

  • 中心电话:

    0750-7826192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在恩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902路,在“君汇上城站”下车,步行339米到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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