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日常用语
出生证补发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 出生医学证明.png 出生医学证明.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已生成电子证照的,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签发机构所在县级管理机构申请打印电子证照。
县级管理机构在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并加盖补发专用章,作为出生医学证明有效凭证。
二、因入户、出国等特殊情况使用需要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则上由新生儿父母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级管理机构现场申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或者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
(三)公安机关、驻华移民等部门出具的补发函。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到小孩分娩所在的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出生证明办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发放证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提交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所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没有的应提交接生记录、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核验资料信息,确认证件信息,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签字领取

1

收件

材料无误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

符合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条件。
2

受理

材料无误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审核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根据材料进行审查。
4

决定

审查符合申请的予以制证。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并作出最终审查决定。
5

制证

制作《出生医学证明》

现场领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颁发《出生医学证明》

现场领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和公安机关、驻华移民等部门出具的补发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原签发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或者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广青街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0-7826194

  • 办公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 位置指引:

    在恩平市区内乘坐906路公交车或恩平高铁临时专线在中澳豪庭站下车,步行250米到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