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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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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经济性裁员备案
日常用语
经济性裁员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3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减人员方案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或上传规定格式的材料。
2、人社部门自收到经济性裁员方案文本后,3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经济性裁员方案即行生效;若提出异议的,经济性裁员方案备案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出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作进一步的说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重新报送审查备案。
3、提交相关裁员备案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实行企业属地办理。 2、人社部门自收到经济性裁员方案文本后,3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经济性裁员方案即行生效;若提出异议的,经济性裁员方案备案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出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作进一步的说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重新报送审查备案。3、提交相关裁员备案材料。

1

收件

当场反馈是否收件。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当场反馈是否受理,如不受理则反馈原因。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

决定

3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经济性裁员方案即行生效;若提出异议的,经济性裁员方案备案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出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作进一步的说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重新报送审查备案。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经济性裁员备案
    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窗口办理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 办理地点:

    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监察仲裁服务大厅1-4号服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750-225732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车605路;608路;611路;614路;619路;开平619路,到达农金大厦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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