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日常用语
出生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出生医学证明 | 其他 | 出生医学证明模板.zip | 出生医学证明_正本.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凡在广东省境内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或在助产机构外出生且拟在本省落户的新生儿可提出申请。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粤省事,母亲身份校验,母亲刷脸校验省级系统身份信息,父亲刷脸认证,填信息,填写新生儿姓名,确认签发信息,移动终端预约:领证时间,成功后反馈信息,领证人现场领证:人脸识别,系统记录领证人信息,确认打证信息 (母亲单亲申领签名确认书面声明),分娩机构打证:纸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电子证照,领证人签名,存根归档。
窗口办理流程:
新生儿母亲填写申请表(非母亲),签发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和资料信息,确认打证信息 (母亲单亲申领签名确认书面声明),分娩机构打证:纸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电子证照,领证人签名,存根归档。
1
收件
材料无误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
根据办事指南收取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
受理
材料无误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审核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根据材料进行审查。
4
决定
审查符合申请的予以制证。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并作出最终审查决定。
5
制证
制作《出生医学证明》
现场领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颁发《出生医学证明》
现场领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窗口9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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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2208267、0750-2208266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开平市区内乘坐601、604、607、608、616路公交车在“市府站”下车,步行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