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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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日常用语
出生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 出生医学证明模板.zip 出生医学证明_正本.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凡在广东省境内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或在助产机构外出生且拟在本省落户的新生儿可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粤省事,母亲身份校验,母亲刷脸校验省级系统身份信息,父亲刷脸认证,填信息,填写新生儿姓名,确认签发信息,移动终端预约:领证时间,成功后反馈信息,领证人现场领证:人脸识别,系统记录领证人信息,确认打证信息 (母亲单亲申领签名确认书面声明),分娩机构打证:纸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电子证照,领证人签名,存根归档。

窗口办理流程:
新生儿母亲填写申请表(非母亲),签发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和资料信息,确认打证信息 (母亲单亲申领签名确认书面声明),分娩机构打证:纸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电子证照,领证人签名,存根归档。

1

收件

材料无误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

根据办事指南收取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

受理

材料无误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审核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根据材料进行审查。
4

决定

审查符合申请的予以制证。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并作出最终审查决定。
5

制证

制作《出生医学证明》

现场领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颁发《出生医学证明》

现场领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窗口94-96号

  • 中心电话:

    0750-2208267、0750-2208266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开平市区内乘坐601、604、607、608、616路公交车在“市府站”下车,步行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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