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二)至少具有1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执业医师:1.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2.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三)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举办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诊所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二)个人设置中医(综合)诊所的,须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中医(综合)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三)可聘用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的医师执业。(四)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在网上办事窗口录入申请表格;
2、受理:申请人确认信息录入后5日内带齐事项要求材料到政务窗口核对,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3、审查:卫生健康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发证:根据提交材料时的需求,确定证件窗口自取还是快递寄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类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给予受理;
3、审查: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根据提交材料时候的需求,确定证件窗口自取还是快递寄送。
收件
1、符合申请条件,予以受理;2、不符合申请条件,当初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受理。
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提交审查;2、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交虚假材料申请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办理结果: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并出具不予审核决定。
制证
审查通过的予以《中医诊所备案证》
送达
送达《中医诊所备案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2诊所备案信息表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
-
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消防应急预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8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窗口94-96号
-
中心电话:
0750-2208267、0750-2208266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开平市区内乘坐601、604、607、608、616路公交车在“市府站”下车,步行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