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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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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开具火化证明
日常用语
火化证明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遗体火化证 其他 火化证封面.jpg 火化证封面.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死者家属或丧事经办人持公安或卫健部门出具的死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2.填报、上传有关资料进行在线申请。
3.将有关资料面交市殡仪馆办理窗口。
4.如通过审核将颁发有关决定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1.殡仪服务流程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预约服务时间和项目→结算交款→穿衣、整容、化妆→举行告别悼念仪式→遗体火化→领取骨灰→骨灰存放。
2.办理正常死亡遗体火化的证明材料;(1)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交殡仪馆存档);(2)逝者身份证(原件供殡仪馆核对,复印件交殡仪馆存档),没有身份证的提交经公安派出所盖章的《常住人口个人信息表》原件;(3)办理遗体火化的经办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供殡仪馆核对,复印件交殡仪馆存档)。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经办人与逝者关系的,须由经办人现场签署《声明书》交殡仪馆存档。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遗体火化的,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供殡仪馆核对,复印件交殡仪馆存档)和委托书(原件交殡仪馆存档);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供殡仪馆核对,复印件交殡仪馆存档)。
3.办理非正常死亡遗体火化的证明材料;(1)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交殡仪馆存档);(2)逝者身份证(原件供殡仪馆核对,复印件交殡仪馆存档),没有身份证的提交经公安派出所盖章的《常住人口个人信息表》原件;(3)办理遗体火化的经办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供殡仪馆核对,复印件交殡仪馆存档);(4)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证明(原件交殡仪馆存档)。
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经办人与逝者关系的,须由经办人现场签署《声明书》交殡仪馆存档。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5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开平市殡仪馆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开平市长沙街道翠山开平市殡仪馆1楼综合服务窗口1号

  • 中心电话:

    0750-2212774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2:00-16:30(法定节假日正常办公)

  • 位置指引:

    位于开平市翠山1号,现暂无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如有接运遗体需要,请联系开平市殡仪馆上门接运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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