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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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批文 | 项目建议书的复函.doc | 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行政机关,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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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出申请;2)使用在线平台生产的项目代码;3)符合政府投资有关政策、审批权限要求。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获取项目代码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tzxm.gd.gov.cn/),按要求登记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 2.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方式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3.受理: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4、做出批复。
窗口办理流程:
1.获取项目代码: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tzxm.gd.gov.cn/),按要求登记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
2.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4、做出批复。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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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窗口(110-114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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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220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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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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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604路、607路、608路、616路公交车至“市府站”下车,步行约100米到“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