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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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副本 | 证照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jpg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jpg | 无电子证照 |
2 | 营业执照正本 | 证照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jpg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jpg | 无电子证照 |
3 | 核准开业登记通知书 | 其他 | 模板-设立登记通知书.docx | 样本-设立登记通知书.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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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有经营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港澳居民,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均可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 2、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 |
办理流程
收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流转至受理程序。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提出受理意见,流转至审查程序。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流转至决定程序。
决定
核准后生成登记通知书
制证
打印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送达
颁发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古井镇公共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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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新建路古井镇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市场监督管理窗口(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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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628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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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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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途径古井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公交车有:209或210,在地王广场站下车,下车后步行约500米左右到达古井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