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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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九条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民警查验证明材料、受理、补全系统信息;
2.核发结果文书。
受理
符合要求的,收取申请人提交的资料。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同意办件并制证。
制证
居住证
送达
居住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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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乐新街11号1栋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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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362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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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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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到礼乐站的公交车有:5、32、46、58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