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日常用语
一次性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入境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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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 其他 | 出入境通行证省厅.jpg | 出入境通行证省厅.jp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3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根据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港澳居民或华侨; 2、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坏或过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坏或过期。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条件转入受理
(一) 检查申请表格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核对申请人与材料申请相片是否一致。 (二) 查验核实身份。面见申请人(符合代办情况除外),查验身份证件有无明显涂改、伪造痕迹,核实申请人外貌是否与其身份证件照片及所提交办证照片为同一人。 (三) 查验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 (四) 申请签证证件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2
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一)审核确认申请表格是否按照要求填写完整,计算机数据与表格数据是否一致。 (二)审核确认申请人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三)通过系统对比各内部数据库,对其中的查控数据库比对结果按要求处理。 (四)对由疑问的申请,应做出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后视情况处理。
4
决定
审批是否通过
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5
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制作证件
6
送达
申请人领取证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江海出入境办证大厅1至6号窗口
-
办理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永康路38号江海出入境办证大厅一楼1至6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0-1236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途城轨江门站南的公交车有:16路、24路、117路、215路; 途江门一中站的公交车有:14路、24路、25路、114路、117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