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实地核查 | 总时限 | 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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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经办银行要通过书面、实地等形式开展审查,确认借款人及其单位具备贷款条件和还款能力,明确拟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借款人自身经营的项目基本情况、经营模式、贷款用途和盈亏预测以及还贷付息计划等情况,借款人的信用记录(重点核查借款人及配偶的贷款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信用情况)、用款途径、行业前景等。对资信审查不通过的,经办银行应及时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借款人相关情况,在审批意见中注明不予通过的原因。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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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个人借款人。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员、农民、45周岁以下的港澳籍创业者(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或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内的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 小微企业借款人。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对填写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初审。
2.审核。经办银行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材料并进行审核。
3.发放贷款。确认后,按规定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去经办银行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2.受理:经办银行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3.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现场查看),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4.决定:银行放款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的,准予通过。 2.申请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准予通过。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江门市蓬江区劳动保障办事大厅1楼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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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丰裕路5号劳动保障办事大厅1楼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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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312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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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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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23路、33路、52路、旅游观光巴士等, 在""金汇豪庭-公交车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到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7路、22路、24路、26路、35路、38路、41路等, 在""五邑大学-公交车站""下车,步行约500米到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6路、9路、35路、44路、51路、107路等, 在""丰乐路口-公交车站""下车,步行约400米到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