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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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名单公示 | 其他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公示.jpg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公示.jp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2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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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特殊程序时限不在承诺办结实现内。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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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计划生育奖励对象为本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 55周岁的下列人员: 1、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下同)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 2、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 3、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 奖励对象,包括丧偶、离婚以及再婚家庭中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独生子女、无子女方配偶等。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http://wsbs.jiangmen.gov.cn:8384/fnew.struts?actionType=a&code=1144070009176962333440820006000
2.注册开通个人帐户 3.查阅事项提出申请 4.上传电子材料提交 5.确认系统登记 6.受理 7.材料不全,补充资料;材料齐全,审查 8.审查合格,通知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审查不合格,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
2.受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
3.初审: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
4.审核: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卫生计生机构 ;
5.决定:区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名单并进行汇总,将发放名单和所需资金报区财政局,安排发放。
收件
1、申请人依法不属于受理对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人属于扶助对象,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进行审核。
受理
1、申请人依法不属于受理对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下一步骤。
决定
1、申请人符合扶助条件的,审核确认;2、申请人不符合扶助条件的,不审核确认。
制证
予以批准的, 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从批准当月开始。
送达
予以批准的, 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从批准当月开始。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一层1-9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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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68号之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一层1-9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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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3489380、0750-348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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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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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32路/32路短线/118路 、4路、102路、109路、沙坪线/111路/112路 → 14路附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