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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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
日常用语
营业单位,变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营业执照正本 证照 分支机构及来华经营营业执照正本.jpg 分支机构及来华经营营业执照正本.jpg 无电子证照
2 营业执照副本 证照 分支机构及来华经营营业执照副本.jpg 分支机构及来华经营营业执照副本.jpg 无电子证照
3 登记通知书 其他 模板-变更登记通知书.docx 样本-变更登记通知书.docx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营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2.营业单位变更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流转至受理程序。

1.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 3.依据《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提出受理意见,流转至审查程序。

1依据《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流转至决定程序。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

决定

核准后生成登记通知书

1.审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审查申请事项、审查结论的一致性。
5

制证

打印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根据行政许可决定制作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6

送达

颁发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通知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4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江门市蓬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丰乐大道10号江门市蓬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3-18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0-3833038、0750-383303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市民可通过搭乘2、19、35、45、47、104路公交到达“潮连大桥西”站,向西步行100米,转右进入丰乐路北延线,往北步行100米即可到达蓬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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