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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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或线上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通过的,开始办理关系转移业务。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或线上提交材料)办理
2.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实身份信息和《参保凭证》等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3.转出地经办机构接收《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在5个工作日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
决定
转出地经办机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 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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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窗口办理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新会分中心服务大厅医疗保障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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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1号楼一楼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新会分中心服务大厅1-6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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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6102028;0750-661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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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2: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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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途经“供电局站”的公交车有:101、123、220、301、301B、309、313、329路,下车后步行50米到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新会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