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
换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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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换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日常用语
永居证,中国绿卡,绿卡,外国人
预计办理总用时
3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其他 永久居留证1.jpg 永久居留证1.jpg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1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如申请材料不全或未缴纳费用,则审批时限中断。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不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未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三、不是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一年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条件转入受理

(一) 检查申请表格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核对申请人与材料申请相片是否一致。
(二) 查验申请人证件的原件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被涂改、损坏、模糊不清现象,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各类相关证明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认为有疑点的,应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三) 核对是否为不准入境人员,并对申请人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四) 受理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通知书。
(五) 对申请换发或补发证件的,受理机关完成调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公安厅审核。
2

受理

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公安厅审核。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公安部审批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公安部审批。
4

决定

上报公安部制证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将对申请换发或补发证件的,受理机关完成审核工作并报公安部制证。
5

制证

由公安部统一制作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邮寄
6

送达

申请人领取证件

窗口取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办理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二路22号1-10号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750-12367

  • 办公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途经“出入境办证厅”站的公交车有:9、20、32路,下车后,向前直走100米到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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