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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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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日常用语
商务签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证照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图片.jpg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图片.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赴香港或澳门进行商务活动。申请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备案,并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企业机构需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名单。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条件转入受理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2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按国家移民局有关规定对受理部门按要求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4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5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邮寄
6

送达

申请人领取证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
    营业执照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5
    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所属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8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9
    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0
    往来港澳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1
    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 办理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二路22号1-10号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750-12367

  • 办公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途经“出入境办证厅”站的公交车有:9、20、32路,下车后,向前直走100米到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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