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日常用语
商务签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 证照 |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图片.jpg |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图片.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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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赴香港或澳门进行商务活动。申请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备案,并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企业机构需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名单。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条件转入受理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2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按国家移民局有关规定对受理部门按要求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4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5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邮寄
6
送达
申请人领取证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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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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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营业执照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5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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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属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8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9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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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往来港澳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11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窗口办理
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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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二路22号1-10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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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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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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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途经“出入境办证厅”站的公交车有:9、20、32路,下车后,向前直走100米到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