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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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 其他 | (样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jpg | (样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jp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书面核查,技术审查 | 总时限 | 60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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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相关规定,参加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在参加考试前,交通管理部门须征询公安部门对申请人的背景审查意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背景审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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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交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2.第二步:受理:由受理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真实并符合要求的,在省运政考试系统上帮助申请人进行申请填报和报考预约;3.第三步:决定:预约好考试时间之后,告知申请人按时到考试点参加考试;4.第四步: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 。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交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2.第二步:受理:由受理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真实并符合要求的,在省运政考试系统上帮助申请人进行申请填报和报考预约;3.第三步:决定:预约好考试时间之后,告知申请人按时到考试点参加考试;4.第四步: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 。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3.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
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3.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4.材料齐全
决定
1.申请规定的,准予参加考试。 2.申请不规定的,不准予参加考试。
送达
参加考试通知。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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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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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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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驾驶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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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省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数码照片回执及电子照片、纸质照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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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准考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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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驾驶员承诺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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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道路运输考试业务大厅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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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36号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道路运输考试业务大厅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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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0-365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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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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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36号(可乘坐2路,11路,45路,47路,51路,107路公交车,在潮连医院站下车,步行150米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