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
日常用语
机动车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步:部门网上受理。
第三步:部门内部审查。
第四步:部门作出审查决定。
第五步:申请人速递纸质材料。
第六步:部门核验纸质材料无误后制作结果物,并速递送达纸质结果物或发送电子结果物。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第二步:受理,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第三步:决定,作出准予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决定;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和签注登记证书,并发放。
1
收件
完成相关审查资料。
收取资料,审查资料。
2
受理
业务受理,完成相关审查资料。
受理业务,审查资料。
3
审查
流程交办下一个环节。
审核审查业务办理情况及流程。
4
决定
现场告知申请人审查结果。
现场告知申请人审查结果。
5
制证
现场打印相关证件。
内部移交并现场打印证件。
6
送达
现场发证或快递申请。
现场发证或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高明区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大厅1-10号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兴国路156号机动车业务大厅1楼1-1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8212255
-
办公时间:
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区内乘坐公交车505B线路—高明车管所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