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
日常用语
机动车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步:部门网上受理。
第三步:部门内部审查。
第四步:部门作出审查决定。
第五步:申请人速递纸质材料。
第六步:部门核验纸质材料无误后制作结果物,并速递送达纸质结果物或发送电子结果物。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第二步:受理,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第三步:决定,作出准予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决定;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和签注登记证书,并发放。

1

收件

完成相关审查资料。

收取资料,审查资料。
2

受理

业务受理,完成相关审查资料。

受理业务,审查资料。
3

审查

流程交办下一个环节。

审核审查业务办理情况及流程。
4

决定

现场告知申请人审查结果。

现场告知申请人审查结果。
5

制证

现场打印相关证件。

内部移交并现场打印证件。
6

送达

现场发证或快递申请。

现场发证或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受理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高明区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大厅1-10号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兴国路156号机动车业务大厅1楼1-1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8212255

  • 办公时间:

    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区内乘坐公交车505B线路—高明车管所站下车即到。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