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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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国内居民丢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挂失申报。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2、领取《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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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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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一楼1-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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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一楼1-6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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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8773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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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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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659号公交车到公安局站下车,沿贤兴一街步行300米转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