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济性裁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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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经济性裁员备案
日常用语
经济性裁员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减人员方案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提交相关裁员备案材料。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初审核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申请要求,复审初审意见
4

决定

符合条件的作出《经济性裁员方案报告证明》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作出《经济性裁员方案报告证明》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送达《经济性裁员方案报告证明》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经济性裁员备案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经济性裁员方案报告表》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 3
    裁减人员方案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 4
    工会会议或全体职工大会的会议记录
    原件:1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法规股1号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8号1号楼4楼402室综合法规股1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773215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乘坐632、680、659、645公交车到区妇保健院公交站下车走走5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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